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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11/26  浏览次数:423964 次  来源:文明办

(讨论稿)

为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打造延长良好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陕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规定的指标要求和省文明办《关于开展县一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陕文明办20156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创建工作实际,现就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以“以人为本,创建为民”为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全力以赴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攻坚战、持久战,推进我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城市整体文明水平,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实现打造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新型城市的奋斗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延长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蔺治斌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星,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郗攀峰任副组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文明办、通讯组、工会、妇联、团委、科协、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信访局、教育局、民政局、交通局、住建局、卫计局、文体局、林业局、统计局、司法局、安监局、环保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电视台、城管局、档案局、社管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明办,李生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创建任务要求,统一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任务职责是:

1.制定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策划创建工作方案,并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2.监督、检查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和创建项目进度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创建工作考核评比验收工作;

3.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4.负责创建工作的申报和迎接省市考核、验收等工作;

5.负责全县创建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

6.指导、协调、组织各单位做好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各项软件及档案的准备、管理工作,了解创建活动动态,通报全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完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创建工作任务

(一)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中、省、市的安排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之中,纳入考评内容。新闻媒体拿出重要版面、时段,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普及12个主题词24个字,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车站、广场、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利用建筑围挡、大屏幕电视、宣传栏等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和校园文化,在学校营造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实践活动,深化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组织道德论坛、道德讲堂、道德修身等活动;建立和规范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礼仪制度,举行升国旗仪式、入党入团入学礼仪等有庄严感的典礼,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有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展示内容和讲解词中。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孝老爱亲主题活动,宣传好家风、家训,传承中华孝道和敬老之风。运用经典诵读、全民阅读、论坛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等活动。强化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政策制度、法律法规之中,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行为准则。

2.提升国民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水平,人均教育经费支出大于420元。积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未成年人熟知并能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积极开展“我的中国梦”、“日行一善”、“八礼四仪”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利用清明节、“六一”、“七一”、“十一”等节日,开展网上祭英烈、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社会媒介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制定扶持弱校的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群众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不低于75%。加强学校管理,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城区学校全部创建成为市级以上文明校园;中小学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体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学校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校园、教室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小学校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中小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课落实效果好,中小学校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要制定具体方案、要有实际效果。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措施要具体,活动要普遍开展。加强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社区家长学校建设落实,活动效果好;社区建设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和活动安排;社区要有具体措施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子女;设立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能够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

3.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措施、办法;县教育、文化、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要打造常态化工作品牌或形成成熟工作经验;全县范围内每年有1-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各类纪念馆、展览馆、革命遗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有安排、有效果;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加快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落实“五个好”要求,完成乡村学校少年宫年度建设任务,特别是要落实好本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和自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任务,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健全管理制度,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依托少年宫,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开展力所能及的技能培训活动,开展内容鲜活的道德实践活动,要加强经费保障和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

4.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好公婆、好媳妇、好妯娌等评选活动;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传承好家风、家训。强化市民教育,制定、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不低于80%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5.弘扬社会道德风尚。人际关系和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鼓励市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特殊困难人群普遍得到救助。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帮扶活动;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或千人口献血不低于100人次

6.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以县文明委名义对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志愿服务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专项经费;建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按照《社区志愿服务方案》,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和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不低于90%,注册登记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的比例不低于8%。

7.倡导公民文明旅游。加大文明旅游组织协调机制建设,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制定联席会议制度或工作组织协调制度;出台落实文明旅游工作的相关文件,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文明旅游相关问题,积极组织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建立部门分工负责。在出入境办证大厅摆放文明出境游宣传资料、告知教育和引导信息;旅游部门要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新闻媒体要将文明旅游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相结合,旅游黄金时节有热潮,平时宣传常态化;出境游和境内游“两手抓”,主要景点、景区坚持文明旅游宣传,以提示牌、监督岗等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车站、旅游集散中心等文明旅游氛围浓厚。

8.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座谈会和陕西省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具体部署;制定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工作方案,推动建立统分结合的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机制。制定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率先在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信息记录动态更新,可实时查询。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推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在医药卫生、教育科研、社会保障、中介服务等行业领域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从业人员讲求职业操守、恪守诚信规范。深入推行“阳光办案”、“阳光执法”,建立司法公信责任制度。诚信奖惩制度建设,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定期发布;建立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的嘉许制度,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研究出台对诚实守信者的优待政策;制定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违法者共同依法实施惩戒;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地区存在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诚信宣传教育实践,大力发掘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失信败德行为进行批评揭露,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在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第一”主题创建活动,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履约守信”主题创建活动,在窗口行业开展“人民满意”主题创建活动,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经营示范店”等活动。

9.加强重点领域诚信管理。推进“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遵守职业道德,执行服务标准,做到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有效生产经营证照,对小作坊、小摊点等监管规范有序;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不低于90%;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预防并及时查处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无无证经营药品的现象;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无影响恶劣的侵权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和市场。

10.开展“厚德延长”道德建设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实施立德、尚德、遵德、载德、润德、弘德“六德”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设立“厚德延长”建设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

11.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给予道德模范崇高社会礼遇,形成长效机制;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寻找最美延长人”活动,发动群众通过网络等渠道广泛推举好人好事,不断有人入选“中国好人榜”“陕西好人榜”“延安模范”。大力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运用新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在社区、企业、机关、学校、村镇等城乡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巡讲、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举办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以互动交流、文艺再现等方式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

12.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牢牢把握公益广告宣传主题,围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雷锋精神、加强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倡导文明旅游、宣传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社会法制观念等八大选题,制定年度公益广告宣传规划和工作安排;及时刊播中省通稿,自行设计制作刊播公益广告,全面完成报纸、广播、电视、期刊、互联网等媒体刊播公益广告任务。建立健全文明委统筹指导,宣传部、文明办总体协调,市场、城管、住建、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汇总情况,进行通报;研究制定公益广告的相关优惠政策,增加对公益广告的投入。

13.建设美丽文明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关于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的实施意见》,落实城市支援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投入逐年增加;组织文明单位与村镇结成对子,长期帮建;各相关职能部门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列入经常化的工作。有效支持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实现农村垃圾“户投、村收、镇运、县统一处理”,控制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帮助治理农村环境污染。

14.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围绕党和国家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以及重大事件,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手机、网络等多种媒体,运用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大兴文明礼仪之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激发人们的读书热情,大兴读书学习之风;开展“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理念,纠正奢侈浪费现象,大兴勤俭节约之风。

(二)实施行政效能创优工程

1.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县经济增速保持在全省平均水平,单位GDP能耗低于年度控制目标,第三产业占比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讲话精神作为党委、政府一项政治任务,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的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定期组织督查,把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发挥带学促学作用;组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县委党校把学习讲话精神纳入培训教学中,纳入教材建设和课程安排中。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组织县委讲师团、宣讲团等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推动讲话精神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

3.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主题教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群众,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党委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经常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掌握领导权、话语权;广泛开展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政策教育,解读热点问题,凝聚社会共识。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深入浅出宣传阐释“中国梦”的基本内涵、实现路径、实践要求;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联系党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运用网上访谈、基层宣讲、展览展示、演讲征文等群众乐于参与的方式,长期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

4.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切实加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领导,按照分层分类推进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意见;党委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落实集体学习、个人学习、岗位培训、主题教育、学习考核等要求;不断探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方法和途径,形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5.规范政务行为。建好方便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事项均可在服务大厅一站式办理;市民服务热线电话有效运行。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的目录;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出台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和有效的回复处理机制。行业风气满意度大于85%,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大于90%。

6.推进依法治县。加大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讲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不低于80%。加强群众的法制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利用公益活动增强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做好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加大“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力度,整合提升12348法律服务专线、热线,全面提升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

7.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强化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8.建立良好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影剧院、图书馆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禁烟标识;在宾馆、饭店、餐馆等公共场所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暨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长效机制,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无翻越隔离栅栏现象;机动车让行斑马线,交通路口无严重阻塞、无乱停乱靠现象,交通秩序管理良好,在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出行劝导志愿服务。

9.推进文化事业发展。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为目标,以社会效益为首要任务,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定期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和免费电影下基层活动。

10.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开展专项行动,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要求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舞厅、KTV、台球室等娱乐场所,无发廊、浴足房,无非法行医或以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加强网吧监督管理,取缔“黑网吧”,落实实名上网登记制度,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出版物市场管理到位,无售黄贩黄等行为。

11.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建立劳动者权益协调机制,并制定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设立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和有效处理机制。确保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管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时发放工资,无拖欠现象。加大力度维护老年人、妇女合法权益,做好孤寡老人的生活保障、妇女权益保护、医疗救助等服务工作。

12.维护公共安全。加强社会安全保障,在公园广场、步行街等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公共场所、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居住社区有门卫值班室或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设施,安全通道、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建立社区警务室,配备专职民警,健全治保会组织和治安巡防队伍。群众安全感不低于85%。

(三)实施市容整治优化工程

1.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机动车道无破损、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标识标线规范合理;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行道树、绿化带美观、整洁。街巷基础设施完整,公交站点布局合理。街巷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路灯、果皮箱、垃圾处理装置等设施合理;城区公厕布局合理,公厕全部为水冲式;公交站点、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合理;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不低于60%。交通基础设施完好,重点区域监管到位;路灯、邮箱、报栏、座椅、窨井、垃圾箱、雕塑、标识牌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主要道路、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的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建有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集贸市场或菜市场;市场配套设施齐全,维护到位,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摊位摆放整齐有序,无占道经营现象;积极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市场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

2.加强城市管理。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建现象,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清扫保洁到位,卫生状况良好,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装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加强公园、文化广场建设,监管维护到位,设施完好,运行良好。加强社区建设与管理,环境整洁,无不卫生、不文明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住宅楼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照明灯完好无缺失。社区办公及服务场所达标,社区服务规范,便民利民。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积极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3.提升环境质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5%,工业和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大于9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大于90%,“双超”、“双有”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省级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290天。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度大于70%。完成省级部门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工作任务。

4.健全文化体育设施。文化馆、纪念馆、图书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城区建有标准化的体育场(田径场),体育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并对群众开放。有二级以上面向社会的公共图书馆,馆内设立少儿阅览室和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100%;档案馆为国家二级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完善,文化馆达到二级馆。城区建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便利化。

5.搞好城市绿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25%,建成区绿地率大于20%,人均公园绿地大于6平方米。

(四)实施文明集体创建工程

1.创建文明社区。在全县范围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管理办法,对文明社区实行动态管理;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促进社区和谐。

2.创建文明单位。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普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创建工作机制;通过群众评议、媒体舆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对文明单位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动态管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营造创建氛围。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坚持开展学习先进活动;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大于广告总数的3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街道、社区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4.强化创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措施;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创建文明城市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监督制度。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议案、提案;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有群众巡访、听证会等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群众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畅通,并能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建立投入机制。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四、创建步骤和方法

按照省级文明城市考核评比、检查验收办法,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5年10月—2016年4月)

1.成立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及创建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并向市文明委提出创建申请。

2.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3.收集、整理各类创建资料。

4.办公室、各创建组和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创建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5.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陕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知识培训。

第二阶段:达标创建(2016年5月—2016年12月)

1.在县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所列任务及其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

2.明确创建的重点与难点,尤其是一些硬件建设指标,尽快列出项目清单,由创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实施。

3.列出工作进度与时间表,限时限期达标。面上达标任务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硬件设施改造及新建项目于12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2017年1月—2017年7月)

1.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及时改进,完善提高。

2.申请省市文明委进行初验。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17年8月)

1.再次对照标准,进行自测自评。

2.做好迎接省级文明城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3.申请省文明委进行正式验收。

4.总结创建工作,表彰奖励先进。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实行县级领导包抓创建组工作责任制,及时督促检查,保证创建活动正常深入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创建工作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进行总结评比,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工作不力、影响整体创建工作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年终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部门齐抓共建,形成创建合力。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左右、方方面面,只有齐抓共管、各方联动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和创建卫生县城、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森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创建机制。要按照全县“2+1”三城联创一盘棋的思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创建工作机制。各部门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行业创建、系统创建和专项创建,又要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加大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整体创文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进一步畅通参与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有效运用法律、行政、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手段,促进发动全社会参与创文工作。

3.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创文投入。县财政要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创建工作,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进行全面排查,对需要财政投入的项目,认真测算建设规模和资金投入情况,能与今年建设项目衔接的,按照原定投入渠道,尽快落实资金,抓紧组织实施;未纳入今年建设计划的,要列入项目清算,统一报创建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报县政府常务会或县委常委会研究。

4.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电视台、通讯组等部门,要精心策划,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形成全县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良好局面。在坚持正面宣传的同时,也要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影响创建工作全局的人和事要公开曝光,以强大的舆论监督促进工作落实,促进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5.强化督查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创建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力度,确保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完成。督查工作要突出重点、狠抓进度,进一步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好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难题。对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确保各项指标、工作都要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对行动不力、问题较多、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从而进一步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如期实现。

6.创新工作载体,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在志愿服务、诚信建设、美丽乡村、未成年人、城市管理精细化等方面深入探索,创新思路,丰富载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的组织机制、管理机制、督查机制、考核机制、保障机制,使创文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将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凝心聚力,常抓不懈,努力形成创文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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