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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两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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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原文)
发布时间:2017/1/12  浏览次数:1314 次  来源:县委通讯组

延长县十八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18)


2017年1月11日在延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延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安攀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延长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我县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追赶超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加强侦查监督公诉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12人,依法提起公诉570人。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嫌疑人65人、依法提起公诉94人;批捕涉嫌侵犯财产性犯罪嫌疑人189人、依法提起公诉220人;批捕涉嫌毒品犯罪嫌疑人38人、依法提起公诉33人。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社会对抗,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152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54人依法决定不起诉。加强控告申诉信访大厅建设,发挥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作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带案下访等制度,真诚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共办理群众信访116件,举报线索45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司法救助2件。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加大帮教力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减少社会对立面,修复社会关系。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打击“盗抢骗”等专项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对233名社区矫正罪犯进行监督,严防出现脱管、漏管问题发生。推进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促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制氛围。扎实开展检察官进镇(社区)、检察干警驻村“大走访”活动,先后抽调135人次检察干警深入全县8个镇做实预防犯罪、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平安延长建设。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决查办职务犯罪。五年来,依法查办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4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7人、渎职侵权犯罪8人。特别是2016年,聚焦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与县扶贫局共同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先后查办了发生在扶贫、抢险、救灾、救济、以工代赈、退耕还林、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重点国有企业等领域一批公职人员腐败案件。探索实施了市县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办案。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执法办案,加强预防分析,研判犯罪风险,堵塞制度漏洞,查处一案整改一个系统,收到不敢犯、不能犯、不想犯的效果。五年来,共举办预防宣讲、警示教育87场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8件,开展预防调查24件,撰写犯罪分析报告17件。推行行贿档案查询从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领域向人事管理、信贷、资质审查等领域拓展,受理社会查询1155次。2016年11月1日在延长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精准扶贫”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基层行活动动员大会,为延长县营造了良好的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廉洁从检教育氛围。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0件,纠正漏捕31人,纠正漏罪37件,追诉漏犯47人。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4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捕67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人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强化对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全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7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程序瑕疵57件。加强对民事审判、调解、执行等活动的监督,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执行程序提出检察建议书54件,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9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开展民行检察宣传18次,发放宣传资料3350余份。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情形272件。

(四)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具体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上下步调一致。遵循“凡是进入员额的检察官,要在一线办案,对案件终身负责”的要求,以“是否具备独立办案能力,能否独立对办案负责”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全省的统一步骤和程序,完成了员额检察官首次入额遴选工作。

——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法律文书82份、重要案件信息88条。推进公开渠道多元化,依托微博、微信、手机报、门户网站和新闻客户端“五位一体”新媒体宣传检察工作。先后发布检察信息1248条、 调研文章36篇,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社会知晓率。2014年被陕西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宣传调研先进集体。推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进一步密切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五)加强检察队伍和检务保障建设,着力夯实发展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选优配强党支部,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创先争优,以党建带队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提升院党组谋划全局、科学决策和抓工作带队伍的能力。全面落实 “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洁建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廉洁教育,落实廉洁谈话制度,完善监督机制,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提升检察队伍整体形象。

——加强检务保障,促进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在县委、人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院于2016年9月8日整体搬迁到槐里坪新区检察技侦大楼办公。建成了较为完善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密网络分级保护系统、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电子卷宗制作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实现了所有案件网上运行、流程管理、全程监控、提前预警和网上实时考评,把内部监督始终贯穿于办案过程,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化。五年来,开展脱岗定期培训,选送检察人员参加高检院、省市检察院举办各类培训196人次,提升检察人员专业化。举办专题讲座、岗位练兵、座谈研讨、案件评查评选、公诉观摩庭、优秀文书评选等业务竞赛活动15次,提升检察人员执法能力。

(六)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执行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主动接受监督。强化人大意识,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真诚接受监督。五年来,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6次,提请任免检察人员12人次,征求意见建议36人次,走访人大代表22人次,通报工作情况5次。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渎职侵权工作专题调研。自觉执行检察人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制度。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及全院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以及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少数检察人员的思想认识、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存在差距,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中,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侦查技术化、装备现代化水平亟待提高,检察人员应用能力有待加强,信息化对检察工作的助推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四是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推进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亟待完善,对改革政策解读、宣传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加快推进“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四大建设,努力打造实力检察、创新检察、开放检察、绿色检察、和谐检察,以十三五规划为蓝图,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为我县建设经济强、人民富、生态美、社会和谐新延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2017年工作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追赶超越战略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我县全面打赢扶贫攻坚战,实现追赶超越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县委“果菜增效富民,油气转型强县,三产提升兴业,项目带动发展”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切实把县第十八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依法惩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保障县域开发形成的产业品牌;营造法制化创新环境;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安全生产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严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治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严查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贿赂犯罪。严惩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滥用职权背后的行政执法人员、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打防并举,从源头上遏制减少职务犯罪发生,从机制上形成不能犯,从惩治上形成不敢犯,从教育上形成不愿犯的预防格局。

(四)着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贯穿于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全过程,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着力健全多元化民行检察格局,深入探索对民事执行、行政诉讼、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有效监督。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

(五)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继续稳步推进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司法体制改革,完善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监督等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公正司法、制约司法能力提高的深层次问题。扎实做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试点工作,确保各项检察改革深入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效。

(六)持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狠抓司法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执行和落实情况。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准确把握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新变化,全面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广泛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进执法程序公开,确保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今后工作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为建成经济强、人民富、生态美、社会和谐新延长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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